第29章 对赌经纪约 (2/3)
「艺人一切公开言论、社交活动、形象塑造,均需经公司审核同意。」
「未经公司允许,不得私自接洽任何商业合作及演出。」
「艺人私人生活需接受公司合理监督,避免对公众形象造成负面影响。」
……
说白了,签了这合同,他整个人就卖给糖人了,说什么、做什么、甚至私生活,都得听公司安排。
还长达八年。
说糖人不算太坑,但这依然属于是卖身契。
苏言擡起头,看向蔡依侬:「蔡总,合同能改改吗?」
蔡依侬端起茶杯,吹了吹浮沫,没说话。
苏言也不客气,从桌上抽出支笔,直接在合同上划了起来。
八年改三年。
分成比例改成五五开。
「艺人行为规范」那几页纸,他直接画了个大叉,在旁边写:「艺人在非工作期间享有自主权,公司不得干涉其私人生活及言论自由。」
改完,他把合同推回去。
蔡依侬放下茶杯,接过来扫了一眼。
然后她「噗嗤」一声笑了出来——不是高兴的笑,是那种「你小子可真敢想」的气笑。
「苏言。」
她把合同往桌上一丢,「不怕跟你说,就算是胡戈,也没这待遇。整个圈内,就没有这么签经纪约的。」
「你是来当艺人的,不是来当大爷的。公司投资源捧你,当然要保证投资安全——你随便说错一句话,乱接一个通告,可能就把几年的投入全毁了。」
「还有年限——八年改成三年。你是在跟我开玩笑吗?我好不容易把你捧红,你转头就走人了,我们『糖人』喝西北风啊?」
苏言挠了挠头,适时露出一个「年轻人不懂事」的讪笑,道出真正用意:
「蔡总,据我所知,公司捧人,并不一定能捧红吧?」
「是投资就有风险,当然不一定能红。」蔡依侬眉头微皱,「你想说什么?」
苏言这半年想过许多次,假设有一天他要签经纪公司,有没有可能避开卖身契,他试探说:「投资不外乎是为盈利,我们签一个对赌协议,怎么样?」
不等蔡依侬回应,苏言继续说,「我们来算一笔帐,杨四郎这个角色跟蔡总预计给的『张陆让』,算是糖人在我身上的资源投入。
折算成具体金额,150万应该只多不少吧?」
曾经在《神雕》剧组,苏言就听到过极零星的谣言,说杨过这个角色是黄晓民花100万买的。
可见,资源也是可以折算成具体金额的。
《当我飞奔向你》不过是小成本校园剧,其男一,跟杨四郎加一起,单论资源厚度,肯定比不过「杨过」这个几乎全民皆知的角色。
苏言这已经是往高了报。
蔡依侬眼神微动,没有反驳。
「糖人后续投入,形象包装、宣传通稿等,按50万算,应该也只多不少吧?」
这半年,苏言没少观察,糖人对艺人的宣传投入堪称吝啬。
原则是能蹭就蹭,能省就省,喜欢借东风。
这个数字,苏言同样是往高了报的。